律法先锋

  • 承租房实际居住人的认定标准?单位直管公房承租人的认定

    承租房实际居住人的认定标准?单位直管公房承租人的认定

    承租房分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公房原承租人死亡的,跟原承租人共同生活两年以上,名下无房,家里其它亲属无异议的,认定标准就是共同生活,名下无房,可以向房子产权单位申请继续承租,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3、是原承租人的家...

    2024-10-23
    36 0 0
  • 什么情况下直管公房被收回?公租房单位可以收回吗

    什么情况下直管公房被收回?公租房单位可以收回吗

    当住户违反了直管公房的相关规定或者与直管公房发生了违法犯罪行为时,直管公房有可能被收回,具体来说,当住户违反了直管公房相关的居住规定,例如将房屋内部结构进行改变或者添加了违规设施等行为时,管理单位有权利收回房屋,另外,如果住户发生了违法犯罪...

    2024-10-22
    36 0 0
  • 公租房和公房的区别?(单位租赁房与公房)

    公租房和公房的区别?(单位租赁房与公房)

    1、两者在能否获得住房产权上有区别,公住房在经过一定的手续和程序后,能够获得房屋所有权,公租房房屋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不可通过其他方式取得;2、两者的定义不同,公共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租房是指国家或政府向符...

    2024-10-22
    46 0 0
  • 天津直管公房变更承租人新规定?(单位公房变更承租人)

    天津直管公房变更承租人新规定?(单位公房变更承租人)

    你好,根据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天津市直管公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天津直管公房变更承租人的新规定如下:1.承租人因工作调动、退休、去世等原因需要变更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中心提出申请...

    2024-10-22
    51 0 0
  • 直管公房不给变更承租人房费提高50倍该怎么外理?(单位不给变更承租人怎么办)

    直管公房不给变更承租人房费提高50倍该怎么外理?(单位不给变更承租人怎么办)

    关于这个问题,您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步骤来处理这个问题:1.查阅租房合同:首先,您需要查阅您与公房管理部门签订的租房合同,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公房管理部门的责任,2.与公房管理部门协商:如果您发现公房管理部门将房费提高了50倍,您可以与他们进...

    2024-10-22
    57 0 0
  • 直管公房能买断产权吗?事业单位职工能否买断

    直管公房能买断产权吗?事业单位职工能否买断

    由于现在直管公房全部停止出售,所以不能购买其产权,直管公房的产权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直管公房是指由国家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的国有房产,还包括计划经济时代国有和大集体企事业单位自建的福利房,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直...

    2024-10-20
    47 0 0
  • 我购买房管所直管公房有房产证吗?(单位居住公房证明)

    我购买房管所直管公房有房产证吗?(单位居住公房证明)

    购买房管所直管公房的产权证明通常是分为两个部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是直接证明购买合法房屋所有权的证件,而土地使用权证是证明使用房屋所在的土地的证件,在购买房管所直管公房后,你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从而得到房产证,房...

    2024-10-19
    39 0 0
  • 南宁市直管公房怎么样申请?(单位公房怎么开具房产证)

    南宁市直管公房怎么样申请?(单位公房怎么开具房产证)

    一、申请材料(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在受理窗口打印或网上下载)(二)提供直管公有住房出售证明材料,原件1份;(提交材料包括:直管公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务证明书、《南宁市职工以成本价购买直管公有住房合同书》、房屋所在楼栋房号编...

    2024-10-19
    44 0 0
  • 公房承租人变更纠纷如何起诉?单位直管公房 变更承租人诉讼

    公房承租人变更纠纷如何起诉?单位直管公房 变更承租人诉讼

    1、要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2、书写民事诉讼状,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

    2024-10-19
    42 0 0
  • 直管公房私自出租后果?(单位公房租赁回收情况说明)

    直管公房私自出租后果?(单位公房租赁回收情况说明)

    公租房偷偷租出去的后果有:获得配租资格的公租房承租人转租、转借已承租房屋的,一经发现,解除已签订的租赁合同,收回住房,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2024-10-19
    49 0 0
  •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