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5年8月25日下发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调整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的通知》精神,现学位证书编号方式调整如下:普通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证书编号调整为16位数前五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六位为授予学位的级别,博士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