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鼓励公房产权买断、出售,凡成套公有住房,除历史风貌建筑,党政机关、科研单位内与办公、科研用房不可分割的住房,危房及市政府规定不宜出售的住房外,均可出售房屋产权,2、符合房改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以参照经济适用房价格标准扣除房屋折旧后作价...
绝对的实权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