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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档案流程及手续?
1、转入:
(1)档案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在其他省市单位的,由单位开具商调函,本人办理调档手续;
(2)档案在企业或其他人才服务机构的,
①本人持《市、县内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②本人持单位开具的商调函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③档案封口自带交予单位审核。
④审核合格后发回执,档案入库。不合格,本人将档案交予原单位(机构)补充。
2、转出:①持接收单位商调函、本人与单位签订的《代管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合同书》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②本人持《市、县内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③将《市、县内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交回单位,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一、档案转移流程需要什么手续
1、首先确定个人档案需不需要转移。
如果从外地工作了几年之后,又回到了当地,但是没有找到工作;这时个人档案关系可以暂时不用转移,等找到工作以后,有了新的工作单位后,再把个人档案从外地转过来。
2、从当地人才中心开具接收证明。
在个人档案转移前,需要有接收单位,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就在人才中心开具接收证明,上面写有接收的单位名称和详细的地址,并且有单位的盖章,身份证号码和个人的签名;然后把这个接收证明寄到外地的原来的工作单位。
3、档案的转出证明和档案资料。
4、档案接收之后的回执。
1、到接收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人事关系及档案接受函》,并加盖公章;
2、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综合事务办公室,凭《接受函》填写一式两份《商调人员情况登记表》;
3、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办公室,凭《接受函》查阅人事关系计算机资料,确认在案后缴纳所欠的人事代理费用,以20元/月累计;交清后在两份《登记表》主管部门意见栏加盖公章;
4、人事档案办公室随即将你的档案袋调送到综合事务办公室;
5、到原就职单位,在两份《登记表》调出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该步可能可以免除);
6、凭《接受函》和两份《登记表》到综合事务办公室开具介绍信;此时工作人员会问你自带还是邮寄,如果自带,则会将档案袋连同介绍信用封条封好,并在封条处加盖十几个公章,办公室同时保留一份《登记表》,另一份由你带走;
7、到现就职单位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部门意见栏公章;(该步可能可以免除)
8、将密封好的档案袋妥善地移送到接受地人才服务中心,并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地主管部门意见栏公章;
档案移交详细流程?
正确步骤如下:
- 移交准备:机关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移交档案的密级变更或解除工作,并提出划控与开放意见。两项工作结束后,应当按照结果对检索工具进行更新、调整²。 -
移交内容:档案移交进馆时,应当做好三个“一并”,将档案原件与相应复制件、档案检索工具、编研成果一并移交。按要求设立全宗卷的机关,应将管理进馆档案的全宗卷一并移交进馆²。
- 移交方式:纸质等传统载体档案的移交方式为实体移交。电子档案由于自身特性,移交时存在在线和离线两种方式。在线移交应当通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电子档案接收系统和专用网络,不得通过未设置安全可靠措施的互联网移交。离线移交应当采用光盘等符合归档要求的载体,并进行数据刻录及检测²³。
- 移交程序:档案移交程序是指档案移交进馆时,机关与国家综合档案馆对拟移交档案进行清点、核对,填写交接文据,双方签字确认交接结果的过程。清点、核对时应逐卷(件)进行,并对照移交清册等有关文件进行核对。填写交接文据时应按照《 档案交接文据格式》或国家综合档案馆提供的样式制作、填写,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予以确认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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