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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体在行政诉讼中是否享有起诉权和反诉权?为什么?行政单位分立后诉讼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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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体在行政诉讼中是否享有起诉权和反诉权?为什么?

行政主体在行政诉讼中不享有起诉权和反诉权。 行政诉讼是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的因行政违法行为导致损害的救济途径,行政主体在该诉讼中是指被告,因此没有起诉权。另外反诉是民事诉讼所独有的,原、被告主体地位平等,因此行政诉讼中行政主体不享有反诉权。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第二十五条规定:

1、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行政主体在行政诉讼中是否享有起诉权和反诉权?为什么?行政单位分立后诉讼主体-图1

2、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3、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是和分公司签的,劳动纠纷主体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

  劳动合同是和分公司签的,劳动纠纷主体是分公司,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按照啊·《劳动合同法》合法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向对应的责任。  如果分公司未取得营业执照,那么分公司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到合同可以由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九十三条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主体在行政诉讼中是否享有起诉权和反诉权?为什么?行政单位分立后诉讼主体-图2

劳动合同是和分公司签的,劳动纠纷主体是分公司,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按照啊·《劳动合同法》合法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向对应的责任。

  如果分公司未取得营业执照,那么分公司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到合同可以由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

  《劳动合同法》

行政主体在行政诉讼中是否享有起诉权和反诉权?为什么?行政单位分立后诉讼主体-图3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九十三条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起诉主体是派出所还是公安局?

法律法规规章对派出机构有授权,派出机构就取得行政主体资格和诉讼主体资格,无论它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否超越了授权范围,都是法律后果的承担者,应当做被告,超越法定授权的种类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由所属的行政机关承担后果。即派出所的越权行为应该有公安局承担责任。就是说应该由公安局作为被告。你应该以公安局作为被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行政单位分立后诉讼主体是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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