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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几年没给员工交社保,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再补交社保,因为有些城市是不能不交社保的,特别是在北京。遇到这种情况会有社保的相关管理部门安排第三方调查机构进行调查,然后进行补交,但补交的所有的款项都属于厄社保管理部门与曾经的员工不再有关系。
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可以合理的跟单位接触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并且如果劳动者有需要用到社保而因单位没有缴纳社保无法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可向人民法院申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法律赋予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用书面通知,不用提前通知。并且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还应当支付两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详见拙作《《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三)》齐精智律师解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在本条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一般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将未缴纳的社保直接补偿给劳动者的请求,予以驳回。而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的请求虽会支持,但由于社保机构明确不办理补交业务,导致劳动者的诉求在实质上是无法实现的。
用人单位没帮员工买社保,应该去哪个部门单位投诉?
本人拿劳动合同,或者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去单位所在地社保稽核部门投诉
一旦单位不给办理社保,可以拿着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由政府部门进行检查监督,并责令补缴员工社保。
当地劳动局。本人拿着劳动合同,工资条,打卡记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社保怎么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