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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有第三者赔偿,用人单位如何赔偿?工伤 用工单位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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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有第三者赔偿,用人单位如何赔偿?

原则上工伤和第三方侵权重合,当事人可以获得双份赔,医疗费用除外。一般社保局会确定医疗费用是否配过,如果赔过,社保局就不予报销。但是其他赔偿包括误工费,当事人都可以从雇主和第三方索赔。

具体介绍请看我另一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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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保险的第三方工伤,怎么赔付?

但是,不止一次有人跟我说“不行”,说只要第三方赔过,社保局就不赔。说这些话的都是些不懂工伤保险的,因此并没有人能告诉我不行的具体原因,所以对于说不行的,我依然抱怀疑态度。

建议题主咨询本地的社保局,因为社保赔付本来就和地方规定有密切关系,不可忽略。

工伤事故有第三者赔偿,用人单位如何赔偿?工伤  用工单位 事故-图2

包工头工地出现工伤意外,包工头的老板承担多少责任?

如果是民事责任关系,首先是包工头赔偿,发包人、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工伤陪偿,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事故有第三者赔偿,用人单位如何赔偿?工伤  用工单位 事故-图3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四、建筑施工、矿山 企业 等用人单位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一般指的就是包工头。

  所以,建筑工地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向获得工伤赔偿应当将该包工头上级有资质的发包方列为被申请人(一般为工地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包工头作为第三人出现。工伤赔偿数额由有资质的发包方支付。

  一般该类案件,工伤赔偿数额由有资质的发包方支付后,发包方会以各种理由克扣或拖欠涉事包工头的工程款,用以平衡其损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 用工单位 事故赔偿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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