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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偿后,误工费护理费工地不给怎么办?工伤赔偿金单位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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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偿后,误工费护理费工地不给怎么办?

关于这个问题,如果工伤保险赔偿后,误工费、护理费等应该得到的费用工地不给,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与工地协商解决:首先可以与工地沟通,说明自己的情况和应该得到的赔偿费用,要求工地给予相应的补偿。如果工地同意了,可以签订相关的协议,以确保双方的权益。

工伤保险赔偿后,误工费护理费工地不给怎么办?工伤赔偿金单位不给-图1

2.咨询劳动仲裁机构:如果与工地的协商无果,您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让仲裁机构介入调解。劳动仲裁机构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双方的权益进行评估,并做出公正的裁决。

3.行政和司法救济:如果仲裁机构的裁决结果不令您满意,您可以向相关的行政和司法机构提出申诉,寻求更高级别的救济。

需要提醒的是,尽管您在争取自己的权益时,可以采取上述多种方式,但建议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一定要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在与工地协商或争取赔偿过程中,要保持冷静,不要采取过激的行为,以免影响到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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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给工伤护理费怎么办?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伤期间的各种赔偿。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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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有工伤保险为什么公司不愿意报?

用人单位不愿意申报工伤,主要原因可能是不了解法律的有关规定,另外可能担心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的一部分待遇,还有的用人单位是压根没有参加工伤保险。

首先,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话,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有关待遇全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自然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私下解决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赔偿金单位不给怎么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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