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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秘书资格证是什么机构颁发的?单位涉外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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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秘书资格证是什么机构颁发的?

  涉外秘书资格证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  我国决定推行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规定凡在企事业单位、涉外机构中从事秘书工作的人员,都要接受秘书职业资格鉴定,取得资格证书,然后持证上岗。    秘书职业资格考试是在国内从事秘书职业的资格准入性考试,是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全国统一鉴定考试,一般每年举办两次,在六月份和十一月份各开考一次。考试合格者可获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全国通用的相应等级的秘书职业资格证书。

2010年法律适用法?

2010年《法律适用法》在总则第4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 该规定将直接适用的法理论提升为法律制度。

涉外秘书资格证是什么机构颁发的?单位涉外管理制度-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为了明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合理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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