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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法》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应负有哪些会计责任?(根据会计法 单位负责人是)

  1. 新《会计法》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应负有哪些会计责任?
  2. 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个吗?
  3. 会计法中所指的财务负责人?
  4.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新《会计法》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应负有哪些会计责任?

  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在会计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责任有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一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第二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个吗?

当然不能是同一个人,公司的负责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根据财经法规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新《会计法》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应负有哪些会计责任?(根据会计法 单位负责人是)-图1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财务负责人做好报表给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果是同一人,是很大作弊行为。税局收报表的窗口不会仔细这么多的,如果以后面对税务稽查时,这将会给你们带来很大不利。

不可以

新《会计法》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应负有哪些会计责任?(根据会计法 单位负责人是)-图2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指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

单位会计行为的第一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

《会计法》规定, 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新《会计法》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应负有哪些会计责任?(根据会计法 单位负责人是)-图3

不可以。

单位的负责人不能兼任会计机构的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也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单位负责人是单位会计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应加强对单位会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单位会计核算、监督等管理制度,保证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单位负责人不得兼任会计机构负责人,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并制止无效的会计违法事项,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会计法中所指的财务负责人?

会计法中通篇未有财务负责人的概念,只有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建议你再搜索一下。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最直接的意思就是会计中的单位负责人有两类:

1、法人代表2、代表单位行使相关管理职权的负责人,也就是指在日常工作中的具体负责人,因为法人不一定也顾不及处理企业的所有事项,所以会有负责具体事项的管理人员;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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