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先锋

什么是事业单位新岗位起点薪级工资?(2006年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1. 什么是事业单位新岗位起点薪级工资?
  2. 薪级工资怎么定级?
  3. 事业单位工资级别档次(薪级)是如何确定的?本科和专科起点有和不同?我的情况如下?
  4. 2006年国家抚恤金标准?

什么是事业单位新岗位起点薪级工资?

事业单位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决定,薪级工资按工作表现、资历和所聘岗位等因素确定薪级。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什么是事业单位新岗位起点薪级工资?(2006年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图1

1.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置10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设置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不同等级的岗位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2、薪级工资

什么是事业单位新岗位起点薪级工资?(2006年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图2

薪级工资怎么定级?

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1.岗位工资按职称或职级定级2.薪级工资按可计算工龄的在校时间和工作时间定级岗位工资(Post Wage)是指以岗位权利、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技能、重要性(对产品关键度、质、量)、安全系数等评价要素确定的岗位系数为支付工资报酬的根据,工资多少以岗位为转移,岗位成为发放工资的唯一或主要标准的一种工资支付制度。 岗位工资制度是一种与现代企业制度相符合的薪酬管理办法,具有较好的分配激励作用。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薪级工资标准由相应的“薪级”确定,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而“薪级”需要由“不同级别的岗位上的具体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两个信息确定。国家工资改革是2006年7月开始的。详情参见《事业单位各类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及套改表》)或《2006年事业单位各类人员工资标准》

事业单位工资级别档次(薪级)是如何确定的?本科和专科起点有和不同?我的情况如下?

工资档次是按你参加工作的学历为准,本科和专科相差一个档次。

2006年国家抚恤金标准?

2006年7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什么是事业单位新岗位起点薪级工资?(2006年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图3

(一)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

1、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二)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其中:

1、离退休人员为本人基本退休费,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2、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国家会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目前的最新标准是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抚恤金标准分为烈士、因公、病故三等:死亡后被追认为烈士的可补助一次性抚恤金为生前月基本离退休费额80个月、因公死亡的可补40个月、因病死亡的可补20个月。至于丧葬费,要实行火葬才能领取,具体标准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是一次性补助3个月基本退休费,包干使用,多不用退少也不补。

死者的遗属生活困难的可申请补助.这个遗属是指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上述范围的人员,不是所有人都能申请的,如果是以死者工资或退休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死者死亡30日内符合下面条件之一,才有资格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死者的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

3、死者的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

4、死者的子女未满16周岁的;

5、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0周岁的;

6、死者的子女及其配偶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6周岁的;

7、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6周岁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06年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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