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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赞助行政单位是否违反刑法?(以单位名义收取赞助费)

  1. 企业赞助行政单位是否违反刑法?
  2. 幼儿园赞助费是什么?

企业赞助行政单位是否违反刑法?

行政事业单位没有法律依据的任何收费,均违规违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赞助费狭义的是指赞助学校建设。跨学区就学的学生(农民工的孩子),学校收取的费用叫“借读费”。但是国家已经取消这项费用。但是少数学校巧立名目收取“赞助费”。尤其是北京地区很多幼儿园,小学收取赞助费屡禁不止.《教育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扩展资料:根据《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第五条 违反规定,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者设置罚没处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第六条 违反规定,擅自变更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罚没范围、标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第七条 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机关已经明令取消或者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仍按原定项目或者标准收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第八条 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第九条 违反《收费许可证》规定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第十条 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以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的名义收取钱物,不出具任何票据的,给予开除处分。第十一条 违反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的规定收缴罚款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幼儿园赞助费是什么?

赞助费,是指学生在非户口所在学区上学,或是因成绩等其它原因在非录取学校(初中或高中)上学,要交给学校或幼儿园的额外费用。近年来,虽然教育部多次强调不允许学校向家长收取赞助费及其它各种名目的杂费,但这一现象并非得到制止,赞助费居高不下,不少大城市的幼儿园的赞助费就高达10万元以上。2012年8月22日,部分幼儿园取消赞助费,收费标准15年来首调整。

企业赞助行政单位是否违反刑法?(以单位名义收取赞助费)-图1

赞助费,是指学生在非户口所在学区上学,或是因成绩等其它原因在非录取学校(初中或高中)上学,要交给学校或幼儿园的额外费用。近年来,虽然教育部多次强调不允许学校向家长收取赞助费及其它各种名目的杂费,但这一现象并非得到制止,赞助费居高不下,不少大城市的幼儿园的赞助费就高达10万元以上。2012年8月22日,部分幼儿园取消赞助费,收费标准15年来首调整。

中文名

赞助费

企业赞助行政单位是否违反刑法?(以单位名义收取赞助费)-图2

对象

学生

地点

企业赞助行政单位是否违反刑法?(以单位名义收取赞助费)-图3

在非户口

行为

在学区上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以单位名义收取赞助费合法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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