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世明被判12年?
荆世明于2018年11月7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被控犯有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最终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据悉,荆世明曾任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其被控挪用公款罪共计涉及金额达到人民币2.3亿元,受贿罪共计涉及金额达到人民币1.1亿元。此外,荆世明还被控涉嫌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罪行,但最终未被判处。
上供个人文书怎么写?
这是写行贿受贿书啊,重点在行贿受贿姓名,地点,时间,日期,要实事求是的写出的过程为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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