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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去拿工伤鉴定等级结论书还要单位签字?(单位领导签字认为工伤行吗)

  1. 为什么我去拿工伤鉴定等级结论书还要单位签字?
  2. 在单位出工伤做手术是单位领导签字还是家属签字?
  3. 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但用人单位不给盖章签字,该怎么办?

为什么我去拿工伤鉴定等级结论书还要单位签字?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把应由工伤职工持有那份鉴定结论书交付给工伤职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人社部、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分别送达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不把应送达工伤职工那份鉴定结论书交付工伤职工,要等用人单位签字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是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其直接交付,不交付的向其领导投诉。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在单位出工伤做手术是单位领导签字还是家属签字?

单位领导签字和家属签字都可以。  

为什么我去拿工伤鉴定等级结论书还要单位签字?(单位领导签字认为工伤行吗)-图1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工伤一般都是突发性,其发生地大都在公司。工伤发生,患者急需手术时,家属不可能说到就到。为了保证工伤患者的安全,单位领导作为与患者的联系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单位领导可以签字。

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但用人单位不给盖章签字,该怎么办?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为什么我去拿工伤鉴定等级结论书还要单位签字?(单位领导签字认为工伤行吗)-图2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情形,应该被认定为工伤。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肇事,应由交警队勘察取证后,做出肇事者与受害人分别应付全部责任、部分责任和不负责任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受害者在要求人身伤害赔偿的同时,可以依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向单位住所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为什么我去拿工伤鉴定等级结论书还要单位签字?(单位领导签字认为工伤行吗)-图3

这个申请既可以由单位申请,也可以由受害人自己申请。

因此,单位负责人拒绝在工伤认定申请书上签名盖章,并不能成为无法作工伤认定的根本障碍。

至于“劳动局现在叫受害者找三两个证人证明是下班途中发生的”做法,并无不当,如果受害者已经经过交警的事故认定,认定书就是直接证据,但假如没有经过交警处理,那么找出见证人证明你确系在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受到伤害,是十分关键和必要的。 综上,单位肯定不想承担责任,不肯为你做工伤认定,那么你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规定,自行申请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 。

单位既不申请做工伤鉴定,又不按照“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规定执行,就侵害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劳动争议,受害者可以向单位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请求裁决单位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受害者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相应工伤待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领导签字有责任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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