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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和施工单位的关系?(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隶属关系)

  1. 甲方乙方和施工单位的关系?
  2. 违章建筑对施工方怎么处罚?

甲方乙方和施工单位的关系?

性质不一样甲方是代表出资人的一方,施工单位是完成规定合同义务的干活人。换句话说,甲方是出钱并监督施工的,相当于地主;施工单位是承揽项目,负责施工的,相当于长工。甲方代表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甲方代表也称为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它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主要履行提出建设规划、提供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的责任。

施工单位是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比如,甲方代表自营工程的施工队、房修队、国营建筑公司、安装公司、工程队、市政公司及集体施工企业等组织机构,都可以叫做施工单位。

甲方乙方和施工单位的关系?(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隶属关系)-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在一个项目中,施工单位一般我们多称之为乙方,而建设单位一般多称为甲方,当然这是相对来说的。

所谓的甲方乙方,主要看对方的单位性质,建设单位可以是甲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者是勘察单位都可以作为乙方。而施工单位对于不同的单位而言,也可以被称作甲方和乙方。如果对方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可以是乙方,如果对方是分包单位,施工单位就可以说成是甲方。

甲方乙方和施工单位的关系?(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隶属关系)-图2

甲方乙方是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方,施工单位相对于甲方是第三方。而相对于乙方来说是乙方,乙方相对工程队是甲方。因为施工队是与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对于甲方来说工程合同实施履约的法律责任主体是乙方,而对于乙方来说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履约的责任主体是工程队。

违章建筑对施工方怎么处罚?

  一、违法施工处罚条例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甲方乙方和施工单位的关系?(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隶属关系)-图3

  1)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违法施工处罚条例

  2)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1、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2、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4、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5、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隶属关系是什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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