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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人事档案原单位还给保存吗?(辞职后档案在原单位)

  1. 辞职后人事档案原单位还给保存吗?
  2. 辞职后档案可以在原单位保留多久?
  3. 辞职后没工作把档案还放原单位可以吗?
  4. 从单位辞职后档案怎么处理?

辞职后人事档案原单位还给保存吗?

  劳动者辞职后,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对相关文本进行核查。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辞职后档案可以在原单位保留多久?

两年

辞职后人事档案原单位还给保存吗?(辞职后档案在原单位)-图1

法律规定离职员工文本一般保存两年,档案具体看单位。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如果属于部门主管以上岗位,可能需高层领导批准签字。人事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人事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辞职后没工作把档案还放原单位可以吗?

国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有人事权的单位可以暂时保管离职人员的档案;辞职后暂无接收单位的,也可将其档案转交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存放。民企和外资企业等没有人事权的单位不能保管档案。用人单位在当事人离职后没有继续保留档案的义务,个人没有保管档案的权限。

在我国的现行体制下,企事业单位须有“人事权”,才能直接与人事部门发生相关的人事业务关系,比如人员调动等。否则,只能通过具有“人事权”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人才市场,办理这些业务。一定级别以上的政府机关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都具有相应的人事权。

辞职后人事档案原单位还给保存吗?(辞职后档案在原单位)-图2

劳动者进入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单位,一般档案会保管在工作单位;若是在民企,一般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或劳动力市场。一般来说民营公司里都是合同聘用制,一般来说就不应该有干部身份,也就不会涉及计划经济时代的”人事权“问题。按照《公司法》,企业里就不分干部和工人身份,都是合同制的员工。

根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提出辞职,并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应从收到辞职申请起三个月内,予以办理辞职手续,发给辞职证明书,并且按国家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规定,进行人事档案移交、接转手续,一般事业单位人员的辞职是没有实质性的要件的,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从单位辞职后档案怎么处理?

辞职后马上有新的接收单位,可直接将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全部转移到新单位。如果没有,相关部门建议可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够托管档案的部门。《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假如辞职的那家单位将档案委托在人才市场保管的,要做的是拿着这证明到人才市场去把档案由委托报关转为个人委托保管。换了公司之后,拿着和新的公司的签订的劳动合同到劳动市场,重新办理托管就可以了。其实这种档案的转托管手续在异地办理工作时比较有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都会有专门的员工来负责员工档案方面的问题,他们一般都会帮忙办理,但是有些不太正规的公司也会要求自己办理,这时候就要到社保局去咨询具体的办理方式了。如果单位是直接为我们保管档案的,那就更简单了,找到新单位就把档案转到新单位即可。  相关法律条文: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18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辞职后人事档案原单位还给保存吗?(辞职后档案在原单位)-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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