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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纯正单位犯罪)

  1. 哪些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哪些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包括:

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主体:是从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属于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

哪些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纯正单位犯罪)-图1

2、走私罪,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类罪主体。走私罪首先在海关法中被规定为单位犯罪,但必须注意:单位走私与借用单位名义走私的区别,根据高法关于单位犯罪的相关规定处理。实践中某种行为实质上属于单位犯罪,但由于该种行为刑法并没有规定单位可以成为其犯罪主体,如盗窃罪,应当如何处理?高检的有关解释可以参考。

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主体:仅限于公司、企业中的工作人员。

还有很对,这里不多做举例,详情可以参考

哪些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纯正单位犯罪)-图2

刑法中纯正的单位犯罪一共有12个,分别是: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双罚)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单罚)

哪些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纯正单位犯罪)-图3

妨害清算罪(单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纯正单位犯罪与不纯正单位犯罪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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