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先锋

教师跨地区调动工作怎么办理?事业单位工作证明教师

文章目录


教师跨地区调动工作怎么办理?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要求,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工作履行以下程序:

首先,事业单位人员调动需经当事人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当地人社部门出具同意调出的意见,并提供由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编制部门出具的该调动人员的编制情况证明;有在单位明确的行政和工资关系,系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且机构属性明确。

教师跨地区调动工作怎么办理?事业单位工作证明教师-图1

其次,拟调入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同意调入的意见,并向调入地编制部门申请编制使用计划。

最后,由接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向调入地人社部门提出书面调动申请,调入地人社部门将接收的调动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资料齐全、符合调动相关条件的,提请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商调手续。

在编教师住房公积金可以提现的吗?

条件符合就可以。

教师跨地区调动工作怎么办理?事业单位工作证明教师-图2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两种情况: 一是非本市城镇户口,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不在本市就业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二是本市城镇户口的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或所在居委会开出的两年末就业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教师跨地区调动工作怎么办理?事业单位工作证明教师-图3

(上述提取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不需复印件

在职考招教,单位不来同意报考证明,那我面试成功后辞职,后面政审和档案还会有问题吗?

可以辞职。 面试前的审查不算政审,只是简单的资格审查。需要提交证件,比如学历证明还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但是资格审查时候,单位不同意报考,就打电话咨询报考的单位,那个单位会同意资格审查的时候不需要出示同意报考证明,因为还没有面试,面试不一定通过。

现在因为这种小事跟单位弄得不愉快,但是如果面试通过的话,到了体检时候,就必须出示同意报考证明了,带着身份证和同意证明去指定地点体检,这个公告上有详细说明。

通过了面试,一般现在在的单位就不会为难你了,因为考上公务员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如果还是不同意,就可以辞职。

但是需要跟报考单位协商,因为他们会去所在的单位查档案,辞职的话,档案就会打回人才市场或民政局,所以辞职需要告诉他们一声。 【资料扩展】 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其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根据人社部5月30日发布的《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公务员716.7万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事业单位工作证明教师怎么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