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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和自主择业权与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的关系是什么?(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

  1. 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和自主择业权与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的关系是什么?
  2.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是什么?

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和自主择业权与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的关系是什么?

平等就业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平等就业不会侵犯用人单位的招聘的自主权,因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建立用工关系,是双向选择的形式,平等就业权是指劳动者平等地获得就业机会的权利,即在就业机会的获得方面,劳动者不因性别、年龄、种族等人的自然差别而受歧视,就业机会面前一律平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和自主择业权与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的关系是什么?(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图1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和自主择业权与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的关系是什么?(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图2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和自主择业权与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的关系是什么?(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图3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扩展资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的法律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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