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先锋

协助执行通知书一定要执行吗?和强制执行通知书有什么区别?(执行协助单位的义务)

  1. 协助执行通知书一定要执行吗?和强制执行通知书有什么区别?
  2. 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职责划分?
  3. 如果法院都找不到欠钱的老赖,因此传票送不到,公安机关会协助追老赖吗?

协助执行通知书一定要执行吗?和强制执行通知书有什么区别?

  协助执行通知书一定要执行的,如果不执行的,可由法院予以民事制裁措施。

  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强制执行通知书的主要区别在于相对方不同:

协助执行通知书一定要执行吗?和强制执行通知书有什么区别?(执行协助单位的义务)-图1

  强制执行通知书是发给被执行人的文书,其目的在于要求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并告知不自觉履行可能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协助执行通知书是法院因履行职务的需要,如需办理查封、扣押、冻结、划拨、过户等手续,而向被执行人以外的其它有协助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出具的法律文书。

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职责划分?

牵头单位也是责任单位之一,但责任单位则未必是牵头单位。

协助执行通知书一定要执行吗?和强制执行通知书有什么区别?(执行协助单位的义务)-图2

牵头单位是针对某一特定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其他单位工作,主导工作任务的。

牵头单位是任务的责任主体,是一级责任单位,任务完成得好与坏,牵头单位必须承担主要责任;其次,任务子系统的其他单位对分管事项负责,有责任协助牵头单位完成任务,是二级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是指某项工作涉及几个部门,但得有一个部门召集组织、细化分工、汇总结报,这个召集组织的部门就是牵头单位。牵头单位的职责就是召集、分工、汇总。牵头单位明确分工后,各职能部门按分工的职责所在,行使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去完成各自应完成的任务。所以,责任单位的职责就是按分工完成任务,完不成任务或出现问题,各承办单位将会按分工受到责任追究。

协助执行通知书一定要执行吗?和强制执行通知书有什么区别?(执行协助单位的义务)-图3

1、牵头单位对某项工作负有组织领导职责,责任单位则是具体事项的落实者。牵头单位也是责任单位之一,但责任单位则未必是牵头单位。

2、牵头单位通俗来讲是多方单位合作共事时,由一方负责联系和组织各方协调工作的单位。

3、责任单位是承担相关义务的单位。

现在管理有些事情牵涉到多个部门,为了更好的促进工作,需要多个部门共同推进的,要明确一个部门担任牵头单位,负责统筹该项工作,并及时做好上传下达,资料收集和现场管理组织等业务。责任单位就是该项工是该单位的职责所在,必须由该单位完成的,不牵涉到其他单位。

如果法院都找不到欠钱的老赖,因此传票送不到,公安机关会协助追老赖吗?

据自己咨询律师,公安机关好像不管老赖。在明确找不到老赖,传票无法送达到老赖手中,法院可以以公告的形式,好像是两个月的公告期,公告期满之后,哪怕老赖不来,也可以立案的。

请尊重中华姓氏文化,因每个姓氏前加个老字或小字都是他姓的特有称谓,拿老赖来说事不利于民族团结,造成不和谐声音,最高法院早已改失信或失信被执行人,请遵守文明用语,谢谢!


这个问题公安机关还真帮不了你,因为公安机关的职责是帮助社会治安和人民的安全守护,并不能插手普通的民事经济纠纷,如果插手只会让自由的经济形势受到影响,或者会让真正需要警力帮助的人不能及时得到帮助。

01

法院找不到欠钱的被告,可以通过公告送达

在民事诉讼中,被告一方下落不明的情况很多,如果法院不能通过你提供的被告信息去送达传票,那么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进行文书的送达,这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

而且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必须当事人到到庭才能处理,对欠款纠纷来说不是必须本人出庭的案件,可以委托别人单独出庭代理,因为不需要从意见上口头征求。所以对找不人的案件公告送达后,缺席宣判就变得很正常。

所以不要希望公安机关帮你找到人,公安机关也没有这么大的警力去专注于查找一个欠钱不还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02

真正的老赖公安机关会协助管控的

欠钱的被告要成为老赖还有一个过程,要经过法院的审判确定了债务后,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履行,而且有履行能力却又拒不履行的,原则上才会列为真正的老赖,对这类人公安机关会根据法院的申请进行协助管控。

法院会将需要动态管控的人员名单报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纳入管控后,当这个人出现在辖区内时,会临时控制,要求法院在最短的时间内去到将人带回来,该拘留拘留,该强制执行就强制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执行协助单位的义务有哪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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