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支付结算办法》第11条规定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什么是签章版,签章是什么意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的规定 第七条 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意思也就是说有签名或者有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这是理论上的,实际中要看你是什么文件上的签章,有点只需要签章,有的只需要盖章,有的要签字加盖章。。。
签章是指签字盖章的合称。即在当事人的姓名或单位名上加盖印章。其作用有双保险的意味。签章的概念于1995年5月10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此次会议涉及内容有:第七条 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
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并且按照签章的性质可分为法人单位的盖章和自然人的签章。
随着时代的进步,电子签章也逐步开始。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同时利用电子签名技术保障电子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签名人的不可否认性。
目前第三方电子签名平台的电子签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这个问题我昨天已经回答了一个观众,什么是签章,这个意思就是说具有签名和公章的两种意思,打一个比方你现在的企业要和别的企业签订一份重要的业务合同,但这份合同,对方单位要求用签章的办法来办理,就是说合同拟订好以后,加盖你单位的公章,然后由你们法人代表亲笔签字,
财经法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结算凭证上应当如何正确签章?
单位、银行在票据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是:
1、该单位、银行的公章(预留银行的印章是单位公章);
2、该单位、银行的财务章(预留银行的印章是财务专用章);其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3、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在票据上可以采用以下三种签章的方式: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1、签名的方式,一般是个人可采用的方式; 2、盖章,这是法人、其他单位和个人都可采用的方式; 3、签名加盖章,可以加强安全性,也是法人、其他单位和个人都对采用的方式。 银行结算凭证,是收付款双方及银行办理银行转账结算的书面凭证。
承兑汇票怎么签章?
《票据法》条规定:签章是银行承兑汇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正确签章方法:
1、票据上的签章一般是指票据签发时由出票人签章、票据转让时由背书人签章、票据承兑时由承兑人签章、票据保证时由保证人签章、票据代理时由有关代理人签章、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由持票人签章。
2、《票据法》第七条规定,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签章为该法人或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
3、《支付结算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签章,应为该个人的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4、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商业银行及财务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在没有汇票专用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其“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章。
5、商业汇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注意: 由于票据的签章是票据行为中的重要记载事项,因此,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有关票据法规规定的,票据无效。至于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法规要求的,其签章无效,但不会影响其他符合法规签章的效力。若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规要求,其签章无效,但不会影响其前手符合法规签章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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