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派出所更改户主需要什么证明?
户口本更换户主,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本更换户主,需要的手续,要根据下面不同情况而定: 一、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由单位或社区带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 二、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所需材料:1、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2、死亡证明; 3、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三、原户主户口迁出的所需材料:1、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2、原户主迁出凭证 。四、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所需材料: 1、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2、《房产证》或有效凭证。 五、其他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所需材料:1、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2、其它相关材料。
家庭户口更改户主需要:
原户主和新户主一起到派出所,并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原户主要写出更改理由并表示自愿更改的文字材料,一并交给派出所,派出所进行核验无误后,给予更改。
户口管理要求严格,政策性强,公民应当自觉支持配合派出所工作。
名字和档案不符怎么办?
名字和挡案不符,那只能改名字,因为挡案是原始材料,不能随意更改。而改名字需本人书面申请,到当地派出所户政室说明原因,经户籍民警审核,由所长鉴字同意,再报分局主管户口的领导批准,然后再到派出所,由户籍民警把正确的名字,填到曾用名一拦,这样,名字和挡案名字就一致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改名字单位书面证明怎么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