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先锋

成都市对房改房遗留问题处理办法?(单位房改房售房款管理)

  1. 成都市对房改房遗留问题处理办法?
  2. 单位房改房纠纷的最新解释?
  3. 现在公房还能房改吗?
  4. 南京市职工买房改房流程?

成都市对房改房遗留问题处理办法?

1.对于单位将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房改审批手续齐全的,在单位提交所售房屋无产权纠纷、无质量问题的承诺后,房产部门予以办理产权登记。

2.对于单位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住房,产权单位将售房款挪作他用,但其他手续齐全的,由产权单位对已售房屋的维修责任、维修资金补交期限等出具承诺,经市房改办签署意见后,房产部门予以办理产权登记。

成都市对房改房遗留问题处理办法?(单位房改房售房款管理)-图1

3.对于单位在国家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将已给职工办理房改产权登记的房屋,又调整出售给其他职工的,经市房改办进行审核,并出具调房审核意见后,房产部门予以办理产权登记。

4.对于单位的自管公有住房,由于建房手续不全等原因未经房改部门批准,自行按房改政策向职工进行出售的,由单位出具具结保证,市房改办对单位房改售房价格和优惠政策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房产部门予以办理产权登记。

5.中央、省属在兰单位房改遗留问题,由市房改办按照上述处理意见受理审核后,房产部门予以办理产权登记。

成都市对房改房遗留问题处理办法?(单位房改房售房款管理)-图2

单位房改房纠纷的最新解释?

1、参加单位房改购买公房的职工与售房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引发的房屋权属纠纷的处理。参加单位房改购买公房的职工因调动工作、辞职或除名、辞退与售房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售房单位以该职工已不是本单位职工为由,要求收回房屋。

2、根据现有法律规定,房屋产权转移时间以办理产权证为准。职工在没有取得产权前,和售房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就丧失了以优惠价格购买公房的资格,因此,双方签订的售房协议,在履行中因购买方丧失应具备的主体资格而失效。售房单位有权收回房屋。

根据我国司法的有关规定,房改房买卖纠纷一般有以下几种解决的方式:

成都市对房改房遗留问题处理办法?(单位房改房售房款管理)-图3

协商。

调解。

仲裁。

诉讼

房改房产权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调解,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

现在公房还能房改吗?

公有住房现在可以房改。关于公有住房房改政策规定如下:

1、了解产权可靠性确认产权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人,可到房管部门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并了解房屋的

性质。

2、确认登记的面积、使用期限在房产证中,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实际面积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户型、土地使用期限、是否已补分摊。

3、清楚房屋背景与周边环境买家须了解该

房改房是否欠交物业管理费以及水电煤气费用,或者房屋是否抵押给银行,可向管理处或就近的居民了解情况。

4、确定房价的合理性通过对市场上房屋买

卖交易信息反复比较判断房屋的价值,买家还要多留意媒体信息、广告、宣传,然后与自己所意属的房屋进行比较。还可委托诚信中介公司或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让双方达成合理的房价。

5、慎重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办理交易过户手

续是房屋买卖的最后环节也是最重要的一关,不要轻易先交钱再过户或者先过户再交钱。

南京市职工买房改房流程?

(1)已取得房地产产权证。

(2)出售、抵押、交换的,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标准价:一般在1995年以前实行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用标准价购买的,增值额的80%归个人所有,其余20%交回原产权单位。成本价:一般在1995年以后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以成本价购买的,其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补成本价:在1995年以前已经按标准价房改的,在1995年以后,办理了补成本价的手续,视为以成本价购买,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3)交换、赠与的,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

(4)已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说明:对于10层以上(含10层)的高层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2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对于10层以下的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10%向单位购买。

(5)已按规定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1%。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单位房改房售房款管理办法最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