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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单位名称与发票所开具的名称不符,会计怎么处理?(合同单位与付款的单位不一致怎么办)

  1. 付款单位名称与发票所开具的名称不符,会计怎么处理?

付款单位名称与发票所开具的名称不符,会计怎么处理?

红冲发票,重新开一张新的正确的。

发票开具是指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开具发票,基于证明商品和资金所有权转移的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需要和进行税收管理的需要,发票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同时,开具发票的范围与发票使用的范围是一致的。发票开错了怎么办?发票开错了我们可以进行作废处理,根据相关的规定,当月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如果购买方发生了退货、销售方开错了发票,销售方收到退回的抵扣联、发票联等符合作废的条件,可以按作废处理;如果当时开票时发现开错了,要即时作废。作废的前提是:符合作废条件。那么“符合作废条件”是什么呢?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形:

①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付款单位名称与发票所开具的名称不符,会计怎么处理?(合同单位与付款的单位不一致怎么办)-图1

②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③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同单位与付款的单位不一致怎么办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付款单位名称与发票所开具的名称不符,会计怎么处理?(合同单位与付款的单位不一致怎么办)-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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