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种人不取消编制?
这些人员包括:
1.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公益性质基金会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 职务犯罪罪犯及其家属:因刑事犯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依法被撤销公职的人员,以及被判处监禁、拘役、管制等刑事处罚判决的人员。
3. 五保户:指无子女,无劳动能力或年迈体弱,无法自给自足的老年人。
4. 残疾人:指残疾程度达到国家规定程度,由社区组织审核确认残疾人员。
5. 农村贫困人口中的“三无”人口: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人员。
6. 困难退役士兵:指由军队退役的士兵,在就业、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的退役士兵。
7. 退休人员:一般情况下已经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
以下八种人不取消编制
一、转企事业单位原在岗人员
第一类当然就是涉及到会被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原在岗人员了,这类人所在单位被转为企业自然而言事业编也将不复存在。
二、高校教师
我国教师群体应该算是事业单位群体中很特殊的一类存在了,人数庞大到不少地区将教师编制与其他事业编制划分为2类。
八种人是指国家规定的不能取消编制的人员,包括国家公务员、军人、事业单位职工、国有企业职工、公安民警、教师、医务人员和科研人员。其他人员根据规定可以取消编制。
1. 59岁可以取消编制。
2. 取消编制的八种人包括:因工伤致残的职工、因职业病致残的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担子女抚养费的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担父母抚养费的职工、在职期间参加自愿军役的职工、因违法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职工、被宣布失踪的职工。
3. 如果不属于以上八种人,59岁也可以取消编制,但需要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退役军人服务站改革事业编怎么改?
事业编改法: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机构改革的相关规定,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原则,在中央、省、市、县在退役军人事务行政主管部门下设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退役军人人员撤编划入企业化单位,而退伍军人的工勤人员应该是划入其他事业单位管理,编制还是存在的。
哪八种人不能取消编制?
在中国公务员体制中,八类人员是不能随意取消编制的,这些人员包括:
1.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公益性质基金会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 职务犯罪罪犯及其家属:因刑事犯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依法被撤销公职的人员,以及被判处监禁、拘役、管制等刑事处罚判决的人员。
3. 五保户:指无子女,无劳动能力或年迈体弱,无法自给自足的老年人。
4. 残疾人:指残疾程度达到国家规定程度,由社区组织审核确认残疾人员。
下刚被踢出编制外什么情况?
1类:退休返聘人员,这些人已超出劳动年龄,但是由于某种原因再次被单位返聘。
第2类:乡镇村干部,这类人不在编制内,多是村委找的临时工,经常变动,很不稳定。
第3类:临时工,某些企事业单位由于工作需要,从社会招收的合同工,包括安排在公安、消防、城管系统中上班的没有编制的退役军人。
第4类:兼职人员,某些中小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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