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先锋

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能做公司的法人吗?(事业单位法人可以分管财务吗)

  1. 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能做公司的法人吗?
  2. 事业单位法人可否参加评标?
  3. 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可以担任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吗?
  4. 财务负责人可以做法人吗?

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能做公司的法人吗?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做公司的法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由当地财政提供工资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从事商业行为,更不能违规经商,自然不能做公司的法人。如果确实想从商,那就只有从事业单位辞职,辞去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身份,再去经商。

事业单位法人可否参加评标?

事业单位法人需要依据招标文件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参加评标的。因为他是法定代表人,是对本单位经营管理负第一责任的人,当然有资格参加木单位工程招标评标。

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能做公司的法人吗?(事业单位法人可以分管财务吗)-图1

另外,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如果几个项目同时开标咋办?如果招标文件规定的话,你可以投诉哈。

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可以担任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吗?

。 这一问题需要根据公司性质不同进行区分。 一、对于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能做公司的法人吗?(事业单位法人可以分管财务吗)-图2
因此,对于上述三类公司而言,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虽然未明确说明法定代表人不能担任,但根据法理学解释方法上的“举轻以明重”理论,既然已禁止单位领导人直系亲属担任财务负责人,那么对于领导人本人也是当然禁止。 二、对于非上述三类公司的其他企业 我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多部法律均未禁止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担任财务负责人,因此根据民商事领域“法无禁止即可行”理论,对于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法人而言,其法定代表人可以同时担任财务负责人。 可以以“一人公司”作为典型例子,这类企业由于规模较小,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往往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等等均同时为一个自然人担任。 以上。

财务负责人可以做法人吗?

财务负责人不可以做法人。财务负责人只是负责财务以及相关的经营管理工作。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的民事义务的组织。财务负责人,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代替法人行使法人赋予的一定权力。

不可以。 法人代表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因为凡事与企业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都不能担任企业财务负责人,包括出纳。这是财经法规的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能做公司的法人吗?(事业单位法人可以分管财务吗)-图3

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事业单位法人可以分管财务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