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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钱,他把自己的房子登记成别人名字起诉有用吗?只知道姓名和工作单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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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钱,他把自己的房子登记成别人名字起诉有用吗?

别人欠当事人的钱,对方把自己的房子登记成他人名字,起诉仍然有用。

  欠钱后把房子登记成他人名字,有逃债之嫌疑,当事人根据应该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别人欠我钱,他把自己的房子登记成别人名字起诉有用吗?只知道姓名和工作单位起诉-图1

  一旦法院判决对方还钱,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人民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别人欠我钱,他把自己的房子登记成别人名字起诉有用吗?只知道姓名和工作单位起诉-图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 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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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起诉被告,只知道身份证号,详细住址不知道怎么办?

身份证地址可以作为被告的地址。 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时需要写明被告的身份信息,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一般身份证上的住址可以作为被告的住所信息,直接填写身份证上的住址就可以了。

如果法院在调查被告的过程中发现,现住址不在身份证地址,可以采用公文送达,如果对方不到庭应诉,对于他自己是不利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起诉状中需要写明的被告信息为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不需要写对方的身份证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只知道名字和工作单位可以起诉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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