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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单签了字,但没有盖章有没有效?
是否有效取决于以下几点:
一、该签字人是不是法定代表人?如果是,不盖章也有效;
二、该签字人是不是委托代理人?如果是,其签字的结算单属于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也有效。
三、如果是一般的工地负责人,合同中明确的权限恐怕不会达到授权结算的程度,此时多半是无效的了。当然具体还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结算单签了字,但没有盖章有效吗?
问题给出的信息不够。是施工合同吗?如果是,取决于以下几点:
一、该签字人是不是法定代表人?如果是,不盖章也有效;
二、该签字人是不是委托代理人?如果是,其签字的结算单属于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也有效。
三、如果是一般的工地负责人,合同中明确的权限恐怕不会达到授权结算的程度,此时多半是无效的了。当然具体还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结算单只有负责人签字,没盖章有法律效益吗?
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是公司事务负责人的,其对公司事务的签字即代表的是公司。所以,公司总经理以公司名义所签订的合同,对公司具有法律效力,不加盖公章也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协议约定必须加盖公章才生效,或者协议对方明知该公司总经理无权代表公司的,协议不生效。
只有签字没有公章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合同是由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的字,则合同有效。
2、如果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合同的,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后,所签合同有效。未经追认的,合同无效,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民法通则》
第三十八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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