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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会纳入固定编制吗?行政单位事业编制固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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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会纳入固定编制吗?

社区工作者,是指经过一定选拔程序被各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录用的,并在以自然居住小区为基本服务区域,为居住在小区内的各类人群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协同治理)与其他公益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

社区工作者不属于事业编也不属于公务员,工作一般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等社区组织,目前来说,没有编制,一般的社区都是实行聘任制的,合同到期可以续签也可以离职。

社区工作者会纳入固定编制吗?行政单位事业编制固定工-图1

政府机关可以使用劳务派遣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社区工作者会纳入固定编制吗?行政单位事业编制固定工-图2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是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此政府机关里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是受劳动合同法制约的,这部分人员主要是机关里的工勤岗位比如司机、保安、清洁人员、绿化人员、维修人员等。

政府机关现在都在提倡购买社会服务,即将原来由工勤人员从事的司机、清洁、维修等辅助性工作剥离出来,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把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机构、专业的人做,以减少机关单位的编制占额,提高政府服务的效能。将工勤岗位外包,采用的形式也就是以劳务派遣形式居多,政府机关的工勤岗位的特点符合劳务派遣的要求,因此政府机关可以有劳务派遣形式的劳动者。

社区工作者会纳入固定编制吗?行政单位事业编制固定工-图3

1.从法律上来看,政府机关也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主体之一,法律上并不禁止政府机关使用劳务派遣工。

2.从社会责任的角度看,政府机关大量使用派遣工,给社会非常不好的导向。如果政府机关人手不够,可以增加编制;如果人手够了,应当提高编制内人员的工作效率。

3.有变相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嫌疑,而且派遣工的待遇与编制内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待遇有天壤之别,派遣工干了大量的脏活累活,但是工资却很低,明显的“同工不同酬”。

我们下面有个科室就2个正式工,科长、一个刚考上的大学生,其他7、8个都是劳务派遣的临时工,你说可不可以用。很早之前就说要改了,要把正式工和临时工的比例降成1:1,但要真正实行起来,难度非常大。

最大的困难就是工作多编制少

那个科室是管两违的,平时日常工作就是接收个社区报上来的违建情况,或者市民热线,到现场进行笔录、查验和测量,然后把这些案件汇总,报给上级部门。

事情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去到现场,需要和社区人员一起入户调查,遇到不配合的,一天时间就花在劝说上了,有些违建是在顶楼,而且是没有电梯的,每天爬得楼,真的要比登山还累。

而且基本上一个案件2个人跟,一个部门一天也只能做3个案件,还只是前期调查。你想想如果按1:1的比例,一天能做一个就算不错了。因为科长还要经常到上级单位开会,汇报具体情况,他基本是忙得看不到人的。

要想按1:1的比例,那么这个部门就需要在加3个编制,一个单位大概5、6个这样的部门,每个部门都加3个,你想想全市要加多少个编制,财政根本养不过来。

我可以说,绝大多数基层单位,都是不能按照要求使用临时工的,因为人手真的不够。如果按照大多数人的态度“拿多少钱做多少事”,估计要被喷死吧。

一个正式工的工资,可以养3到5个临时工,这才是临时工超标的原因.同工同酬就不要想了,说了十几年,要比正式工:临时工需要1:1的要求更难。

上面不愿意增加正式工编制,又要下面做事,那就只能靠多招临时工了,否则事情做不完,对上不好交代,对群众又说我们拿钱不办事。

不要以为基层单位工作轻松,我们有一个专门放档案的办公室,大概60平里面全是以前调查过的案件,还没人手处理。这和古时候的皇帝看奏折不一样,他红笔一挥案子就算结了。我们不仅要证据确凿,还要走法院的相关程序,最后到现场把违建拆了才算完结,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案,半年时间已经算快的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行政单位事业编制固定工资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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