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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让劳动者缴纳风险抵押金合法吗?要求用人单位退回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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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让劳动者缴纳风险抵押金合法吗?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和第把十四条分别规定了禁止收取员工押金和违法收取押金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和各种形式的风险担保金,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劳动法是不允许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  但是是不是单位收取押金一定是违法的呢?  如果单位出于管理经营,不收取押金可能影响到正常经营,是不是没有任何办法规避风险了呢?  虽然劳动合同法有上述的规定,并我们不能必然得出结论认为收取押金的做法都是错误的。我国的法律是复杂的,劳动合同法虽然禁止用人单位利用订立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以及各种形式的担保,但是还有一些特殊的法律规定,具体的说是这样: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后,根据本单位经营管理的需要,按照劳动者资源的原则可以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以及要求劳动者全员入股等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根据这个规定,如果贵单位商品贵重,需要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的,满足下列条件,可以收取:  1、 经营的实际需要;  2、 劳动者本人自愿;  3、 必须在劳动合同签订之后。

单位收取服装费押金合法吗?

单位不可以向劳动者收取服装押金。

用工单位让劳动者缴纳风险抵押金合法吗?要求用人单位退回押金-图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交纳服装押金,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相关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2、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对于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服装押金的行为,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人力资源不退押金可以报警吗?

任何企业在招聘时都不能收取押金、服装费什么的,违法的劳动法律法规,你报警也没用,这种情况你要到当地劳动管理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要求他们帮你要回来,不给解决就不走。

用工单位让劳动者缴纳风险抵押金合法吗?要求用人单位退回押金-图2

他们可以帮你做到的 ,因为企业的这一违法行为是在他们监管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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