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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工作人员是否能代理民事案件?民事案件通过单位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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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工作人员是否能代理民事案件?

您好!司法所属于行政单位,不具有有偿代理诉讼的职能,收费代理没有法律依据;实践中,司法局对司法所工作人员有偿代理诉讼的,一般作为违规行为予以处理。以下条文供参考。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民事诉讼单位委托书范本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司法所工作人员是否能代理民事案件?民事案件通过单位委托-图1
司法所工作人员是否能代理民事案件?民事案件通过单位委托-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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