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先锋

地址送达司法解释?单位送达司法解释

文章目录


地址送达司法解释?

送达,是指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将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送交收件人的诉讼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送达的司法解释指《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

该解释是为了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全面推进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制度,统一送达地址确认书格式,规范送达地址确认书内容,提升民事送达的质量和效率,将司法为民切实落到实处。

地址送达司法解释?单位送达司法解释-图1

一审送达判决书又送达裁决书怎样解释?

一审送达判决书后又送达裁定书,应该是判决有笔误需要补正。

如果判决书做出后,未送达前,法院发现错误,会直接修改判决。

如果判决做出,送达当事人后,发现判决书中的错误,是不能收回判决书的,只能以裁定的形式,将判决书中的错误进行补正,裁定书属于判决书的一部分。

地址送达司法解释?单位送达司法解释-图2

原因是一审法院判决书出现错误,需要用裁定书进行补正或者更正。一审法院在送达的判决书之后,发现判决书中出现计算错误或者其它笔误,需要通过法院裁定方式进行补正或者更正。这样就出现了一审法院送达判决书后,又送达裁定书的情况。

怎么解释留置送达?

留置送达,是指在向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送交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时,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留置送达适用的条件是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

在进行留置送达时,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作为见证人,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应当向见证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受送达人拒收的事由和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

地址送达司法解释?单位送达司法解释-图3

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产生送达的法律后果。 应当注意的是,如果需送达的法律文书是调解书而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则不可适用留置送达,因为对调解协议当事人在送达之前均有权反悔,其拒收调解书,意味着其对调解协议的反悔。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单位送达司法解释最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