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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患者病休工资国家有何规定?单位癌症病人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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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患者病休工资国家有何规定?

一、医疗期

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癌症患者病休工资国家有何规定?单位癌症病人待遇-图1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二、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癌症患者病休工资国家有何规定?单位癌症病人待遇-图2

社保局癌症补助?

社保局对癌症病人没有任何补助,根本不对口,社保局只负责工资这块,医保局对癌症病人花费达到一定比例的,可以直接进入二次报销,也就是大病补贴

法律分析:癌症属于大病,但没有什么特殊补贴。治疗所产生的费用根据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的报销比例有一定提高:新农合在限定费用的基础上,将重大疾病的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70%。对于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即贫困人群,由民政部再给予补偿20%,二者相加可以到9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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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单位癌症病人待遇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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