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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在什么情况下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无资质,而发包人已经知道但是未采取措施的情况下,发包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查、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和实际施工人连带赔偿责任?
不承担。
审判实务中,实际施工人往往因被拖欠工程款,将总承包人、转包人、分包人作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所有主体均承担连带责任。鉴于目前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总包人应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可参考最高院的裁判观点:“总承包人并非涉案工程的发包人,不应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合同相对性,对于工程款,总承包人对没有合同关系的实际施工人并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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