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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提供假的证据,劳动者怎么办?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单位提供虚假证据的处理方式为,劳动者在庭审过程中的质证环节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不予认可,并进一步解释说明该证据为什么是虚假证据。如果劳动者可以找到其他证据予以驳斥可以向法院提供。你表述的过于简单,可以私信详谈
法院出具的裁定书生效以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谢谢?
可以作出证据使用。在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如果本案的事实已被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而无需举证证明了,但是,对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生效判决的除外,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相关规定。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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