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先锋

劳动合同中的连续工作10年如何理解?用工单位超过十年有什么说法吗

文章目录


劳动合同中的连续工作10年如何理解?

  劳动合同中的连续工作10年是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地、不间断地工作满10年以上。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劳动者如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段时间后又重新入职到同一用人单位,这时候该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已经发生中断,不再是“连续”了,在计算连续工作年限时,解除劳动合同之前的工作年限将不计入连续工作年限中。

劳动合同中的连续工作10年如何理解?用工单位超过十年有什么说法吗-图1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的连续工作10年如何理解?用工单位超过十年有什么说法吗-图2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中的连续工作10年如何理解?用工单位超过十年有什么说法吗-图3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用工单位超过十年有什么说法吗怎么赔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