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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领导不给执行产假制度怎么办?单位产假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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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领导不给执行产假制度怎么办?

如劳动者符合休产假的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又不让休产假的,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如协商不成,可直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凡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生育时,分别按下列情况享受产假:  (一)胎顺产者,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其中产前休息15天(以预产期为准向前移15天,单产例外),产后休息75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  (三)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四)妊娠3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0天。

公司拒不执行生育条例怎么办?

公司拒绝执行生育条例,可以去劳动部门举报。按照女职工劳动条例,任何单位公司都要执行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工在怀孕生育哺乳期间都应该给予照顾,给予规定的产假休假陪护假,且休假期间不影响工资奖金等薪酬。

如果单位领导不给执行产假制度怎么办?单位产假不执行-图1

公司拒绝不执行生育政策,劳动部门有权对公司作出处理。

可以直接到劳动局进行举报

单位不按产假规定该怎么办?

首先可以更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也可以提起诉讼。

如果单位领导不给执行产假制度怎么办?单位产假不执行-图2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发生的争议。

如果单位不执行新的产假规定,可到当地劳监中队或人社局信访办进行投诉。

《2016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

如果单位领导不给执行产假制度怎么办?单位产假不执行-图3

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如果单位不执行新的产假规定,建议你先和单位进行协商,或带齐相关证件资料到当地劳监中队或人社局信访办进行投诉。

二、产假相关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通过本文的介绍可以知如果产妇的单位拒不执行产假的相关规定的话,女性可以携带着相关的资料和证据到当地劳监中队或人社局信访办进行投诉,来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作为一名女性一定要知道产假的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单位产假不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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