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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目录需要签字盖章吗?
证据目录需要提供人签字盖章。
证据目录是记录所提交证据的具体名称、数量及证明对象等内容,与具体证据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需要由经办人进行签字盖章。
要。证据目录可以盖章,也可以不盖,没有强行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经法庭查证属实,且收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单位出具证明有盖章但无经办人签字的法律效力?
一般认为,证明单位是履行职责出具的证明文书,只要出具证明的单位盖公章了就具有法律效力了。如果是一般法人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出具的证据证明文书,是必须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请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 77、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由有关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文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还款协议书盖章还是签字?
既可以签字,也可以盖章。还款协议书如果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签订,只要双方签字即可。如果一方当事人是单位,则需要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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